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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企业名称的组成要素企业名称是用来区别不同的企业,商标则是用来区别商品的来源。那么,企业名称可以当作商标来使用吗?提到企业名称,人们往往会把它和商标弄混。实际上,它们是两回事,企业名称是用来区别不同的企业,商标则是用来区别商品的来源。 什么是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是作为法人的公司或企业的名称,与自然人名称相对,企业名称必须经过核准登记才能取得,未经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企业名称权以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为限。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工商局,一个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经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企业名称识别民事主体。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四个基本要素依次组成: 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1.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是指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可以省略“省、市、县”等字,但省略后可能造成误认的除外。 2.字号 字号,即商号,指用于识别在一定地域内和一定行业中不同经营者的称谓,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字号作为企业名称的主要部分,具有人身权属性,不经登记不得使用。 在我国,字号是构成企业名称的核心要素,对企业来说关键,它是区别不同企业明显的标志。不过,企业名称所含“字号”的区分性又十分有限,因为不同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可能包含完全相同的字号。 3.行业 行业或经营特点,应当具体反映企业的业务范围、方式或特点。 确定行业或经营特点的字词,可以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使用一个具体的行业名称,也可以使用概括性字词,但不能明示或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4.组织形式 组织形式,即企业名称中反映企业组成结构、责任形式的字词,如公司、厂、中心等等。目前,我国企业在组织形式的称谓上为多样化,概括起来,可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公司类,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另一种是一般企业类,例如有限合伙、中心。 |